碩、博士新生入學進入實驗室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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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一學年度的第一學期(九月開學時)第一週的論文研討會請環安專家來上課,請研一及博一新生務必要上課,不得無故不到,且要簽到退;倘若非此一學期新生請參與學校環安室所開相關環安衛課程(可上學校環安室網站查)。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1第五項,每三年至少三小時) | |
備註: | 第 32 條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前項必要之教育及訓練事項、訓練單位之資格條件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 |
2. |
外籍生(非華語系)可參加學校環安室開辦英語環安課程(可上學校環安室網站查詢)。 | |
3. |
進入該實驗室的新生應熟悉實驗室之守則與規定及迅速了解本校環安室各項網頁的操作系統,更要遵守實驗室負責老師的規定與正確學習使用實驗所需儀器,並維護實驗室裡的各項設備及整潔與安全。 | |
備註: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工作場所負責人係指雇主或於該工作場所代表雇主從事管理、指揮或監督工作者從事勞動之人,因此教授負有管理實驗室之責任為該實驗室的工作場所負責人。 | |
4. |
電子系暨光電工程所碩士生念本系所之博士班抵免論文研討或是書報討論課程學分,並不能抵免環安相關講習訓練課程,最重要的是,此講習不是學分,法規規定每三年至少要三小時。 | |
備註: |
研究生入學後如有疑問,請以本校的電子郵件如→學號@mail.ntust.edu.tw,註記自己姓名及指導教授姓名寄給米蟲riceworm@mail.ntust.edu.tw,非本校郵件位址將不會閱讀,會以釣魚郵件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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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指導:湯大同老師 | ||
編輯:米蟲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