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公告】114學年度電子系暨光電所博/碩士優秀獎學金申請公告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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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學年度電子系暨光電所博/碩士優秀獎學金,申請資格限當學年度入學考試錄取之學生。FOR TAIWANESE STUDENTS ONLY,亦不包含僑生。
2.有意申請之學生,依本校及本系博/碩士獎學金辦法之規定檢附相關資料於9月1日(星期一)至9月25日(星期四)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送至EE-201電子系辦公室工讀生詢問處收,中午12:00-13:20午休不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3.申請人於交件前需提交指導教授申請完成,指導教授申請核可未滿5個工作天(不含繳交日,即若欲於9/1提出獎學金申請,最晚須在8/25完成指導教授線上及紙本核可/繳交)或無指導教授者不可申請,是否有指導教授以系上指導教授系統,指導教授是否完成審核為主,繳交前請指導教授務必上網確認。
獎學金申請繳件日期 |
指導教授同意最晚核可日期 |
獎學金申請繳件日期 |
指導教授同意最晚核可日期 |
9月1日 |
8月25日 |
9月12日 |
9月5日 |
9月2日 |
8月26日 |
9月15日 |
9月8日 |
9月3日 |
8月27日 |
9月16日 |
9月9日 |
9月4日 |
8月28日 |
9月18日 |
9月10日 |
9月5日 |
8月29日 |
9月19日 |
9月11日 |
9月8日 |
9月1日 |
9月20日 |
9月12日 |
9月9日 |
9月2日 |
9月23日 |
9月16日 |
9月10日 |
9月3日 |
9月24日 |
9月17日 |
9月11日 |
9月4日 |
9月25日 |
9月18日 |
4.相關佐證資料請依順序裝訂。
請欲申請之同學,務必於申請前事先準備好下列相關資料,缺件及使用舊表格者恕一律不收件。申請資料繳交後一律不提供抽換及更改。申請時間截止亦逾時不候,恕不收件。獎學金不是先繳先贏,不會因為你越早繳交就越容易得獎。請大家一定要把所有東西準備好、該填的欄位全部填好。規則請看清楚,完完整整的沒錯誤再交件。來一次被退件該生將不再接受繳交,也不要來系辦說我沒有要繳件只是請你們幫忙檢查有沒有缺件,只要到系辦一律視同要繳件。(提早入學者並無保障名額一定會得獎,亦須與所有申請人競爭。)
碩士:
▓ 表1:申請總表(請雙面列印)。
▓ 表2:114學年度申請優秀獎學金碩士生切結書。
▓ 前一年113年之所得紀錄正本。(請自行自稅捐機關申請。)
▓ 大學部一~三年級(6學期)完整成績單正本。(成績單申請之日期須為大三下暑假成績公告之後)。
▓ 大學部三年(6學期)平均成績、班排名及系排名證明正本。(排名證明申請之日期須為大三下暑假成績公告之後)。
如果原就讀學校不提供排名怎麼辦?
→如果同學您還是堅持要繳交,那我們只能收下,但因為委員是一樣樣評分,你們必須自行承擔未繳交而被扣分的風險。
PDF檔隨身碟存檔正確檔名,並以存放於隨身碟,資料夾檔名[學號_申請學生姓名]中繳交以下資料(並請於繳交時攜帶正本查驗正確性):
1.所有填在表單上之其他學校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非網路列印彩色版),或錄取通知單正本(須為掛號寄送的那份正本),或報到通知單正本(須為掛號寄送的那份正本),或報到完成通知單正本(上面需有寫正備取及名次及學校蓋章的那份正本)。
一定要看的出來正、備取及名次,檔名:a大學xx所正取第5名、c大學zz所備取18名…。
2.離職證明(前一年度(民國113年)總所得≥前一年度法定基本薪資年總額者必繳)。
3.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請存放於隨身碟並於繳交時一同攜帶)
→請以資料夾命名[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將所有資料存放於此。並逐一將檔案命名,如:oo競賽第三名、xx比賽金牌…。千萬不要浪費委員時間讓他們一個一個檔案像在開驚喜包一樣,一個個點開只為了找其中一個要看的資料。(須備齊正本於繳交時供檢驗屬實性)。
博士:
▓ 表1:申請總表(請雙面列印)。
▓ 表2:114學年度申請優秀獎學金博士生切結書。
▓ 前一年113年之總所得相關紀錄正本。(請自行自稅捐機關申請。)
▓ 博士班新生提供大學部四年(8學期) 完整成績單正本。僅提早畢業者可繳交至大四上學期(第7學期)。
▓ 博士班新生提供碩士班二年(4學期) 完整成績單正本。僅提早畢業者可繳交至碩二上學期(第3學期)。
▓ 博士班舊生提供博士班成績單正本。(成績單上的申請日期須在114年8月後)。
▓ PDF檔隨身碟存檔正確檔名,並存放於隨身碟,資料夾檔名[學號_申請學生姓名]中繳交以下資料(並請於繳交時攜帶正本查驗正確性):
1.離職證明(前一年度總所得≥前一年度法定基本薪資年總額者必繳)。
2.等同第一作者發表之國際期刊或國際會議論文(申請研究表現優良者必繳)。
3.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
→請以資料夾命名[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將所有資料存放於此。並逐一將檔案命名,如:oo競賽第三名、xx比賽金牌…。千萬不要浪費委員時間讓他們一個一個檔案像在開驚喜包一樣,一個個點開只為了找其中一個要看的資料。(須備齊正本於繳交時供檢驗屬實性)。
電子工程系辦公室
114年6月11日
優秀博/碩生獎學金注意事項
※Q:我的入學考試錄取名次,那間學校就只有用電子通知,該怎麼辦?
A→你還是可以寫,但評委老師們採不採信我不能保證。因為電子檔是可以有機會竄改的,這是我們不採信電子檔的原因。我只能跟你說,你自己參酌。因為這只是評分的一個小項目,並不是絕對(或許有些人根本沒考其他學校)。但如果你堅持要交,我們還是會幫你備註上沒有正本。
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分為博班獎學金、碩士獎學金二種。
申請資格:
博士生有老師計劃、工讀配合者(配合款每月2000元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至多請領三次:
(1)博士班新生入學第一年。
(2)入學第二年起,前一學年GPA平均3.3以上且無不及格或二退之科目(含零學分之課程),已申請過之學年不得再申請。
(3)研究表現優良(等同第一作者發表國際期刊或國際會議論文,同篇論文以申請一次為限)。
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不須配合款)。
以上皆須為已有指導教授,且為全部時間不在校外兼職的學生(當年度校外所得不得超過法定基本薪資)。
申請時間:
僅開放於每學年度之上學期申請,二月逕讀或提早入學者,一律與新生同於上學期開放申請。
請領獎學金期間:該年8月至隔年7月,為期一年。(於開會公布名單後,會一併補發8月至當月份之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
博士班,月領校款10,000元(須有配合款每月2,000元以上)。
碩士班月領6,000元(不用配合款)。
【每年度獎學金核發金額由學校政策視情況調整。】
申請名額:
博士申請資格,審核通過者。
優秀碩士(本系碩士新生入學總人數5%)。
若有相關問題系辦值勤TA(TEL:7201)不能解答時請電 TEL:3258 或用E-MAIL: acyeh@mail.ntust.edu.tw 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