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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畢業論文口試及離校相關事項

電子工程系及光電所碩士生口試須知(115.03.11)

口試申請前注意事項

學號M112以後碩士生

 (M11202XXX,

M11302XXX

and so on)

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印出+簽章 備註
1. 繳交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 (簽署:學生+指導教授+日期) 口試當學期課程加退選結束前繳交至系辦EE-201潘小姐
2. 申請資格 (1)修滿規定課程及學分數
(2)英文能力:本國生/陸生請系網確認英文門檻狀況
(3)指導教授申請表繳交日期超過一年,共同指導須超過半年
(4)通過專業領域審查
口試起始日期 上學期(秋季班) 10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
下學期(春季班) 4月1日至7月31日
口試前兩周
繳交至潘小姐
系網表單下載+填寫+印出+簽章
1. 口試委員推薦表,完成填寫之電子檔email潘小姐
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印出+簽章
2.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
3.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口試當日需準備文件 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印出+簽章 備註
1. 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 指導教授簽署後掃描放置於論文內頁封面後
2.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審定書 1. 口試完確認簽章後提供給潘小姐用主任印
2. 放置於論文內頁封面後
3. 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 1. 列印份數與委員人數相同
2. 口試完確認填覆及簽章繳交給潘小姐
4.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1. 相似度應低於30%,不得開任何篩選機制
2. 比對完之報告書全文檔案請寄email給潘小姐
3. 口試完確認指導教授簽章後紙本繳交給潘小姐
口試前email學生信箱請列印 口試完確認委員皆簽章後紙本繳交給潘小姐
5. 口試費簽領一覽表
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系統填寫 (1)延後公開申請書 線上列印2份申請書、佐附相關證明文件,依申請書所示順序核章後,分別夾附交至「系辦」與「圖書館」的紙本論文內
6. 延後公開申請
(2)相關證明文件
請勿裝訂於紙本論文內、也勿附於電子論文內
離校手續 ※當學期口試離校手續截止日為下個學期註冊截止日前一日,若無法完成離校手續,則須繳交在學學期學雜費後,再繼續辦理離校手續
1. 論文電子檔上傳至本校圖書館博碩士論文系統
2. 論文電子全文授權書請於系統建檔完成上傳,簽署後列印授權書2份(圖書館離校手續所須)
3. 論文裝訂:平裝論文(黃色封面)兩本 (一份系辦、一份圖書館)
4. 離校申請單 (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印出+簽章)
5. 本國碩士生 (1)碩士生學生學習輔導紀錄表 系網「表單與連結」→「學生類表單」
(2)畢業生問卷 系網「系所簡介」→「工程認證」→「問卷調查」→「研究所畢業生問卷」填妥出示畫面給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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