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實務專題 [畢業成果展] 及 [最佳專題競賽] (相關日程及規定)
各位同學,
本系『107學年度實務專題(108上)成果展及年度最佳專題競賽辦法』(附件一),係依據本系『最佳專題評選辦法』(附件二)及『專題生評分辦法』(附件三)所訂定。
若同學有意申請學期成績優異者(有機會角逐最佳專題獎),請洽指導老師填寫推薦表(附件四),於11/15前交回EE404黃小姐處。
一、重點規定 (可詳參附件二及附件三條文):
- 本系修習實務專題同學,一律參與本系舉辦之成果展,缺席者將無法完成畢業手續。
- 本系舉辦之實務專題成果展,概以壁報方式發表專題成果,但獲推薦角逐最佳專題者,將必須展示成品。(註:亦可自願展示成品)
二、重要時程:
- 成果展示與競賽日期:108年12月16日(一)下午2:00~4:00。
(本展示利用論文研討時段,請所有研究生參與,票選最佳人氣獎)
- 專題成果摘要(格式如附件一)繳交期限:108年11月29日。
(只有獲推薦成績優異及參加專題競賽者須繳交)
- 專題成果海報(範例如附件一)繳交期限:108年12月6日。
- 修習三下/四上均須繳交(每組只須繳交一份);
- 修習三上/三下獲推薦成績優異者可選擇性繳交(若本學期繳交,下學期可不必再繳),交電子檔即可。
三、展示地點為第四教學大樓(T4)穿堂。
系辦公室啟
附件一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
實務專題成果展及年度最佳專題競賽
(一)目的
為提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修習實務專題課程成效,特舉辦實務專題成果展及年度最佳專題競賽活動。
(二)專題成果展
本系修習實務專題同學,一律參與本系舉辦之實務專題成果展,每組專題均須以壁報方式進行簡報。現場將票選出三組最佳人氣獎,由系辦公室頒發獎狀及獎金每組新台幣3,000元,以資鼓勵。
(三)最佳專題競賽
最佳專題遴選名單由本系專題評分委員會推薦,於專題競賽活動中同時張貼壁報及展示成品。再由最佳專題遴選委員會評定名次,由系上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優勝獎七組,每組獎金新台幣10,000元。最佳專題遴選委員會由本系各組教師代表、獲邀系友及業界代表所組成。
(四)重要時程
- 成果展示與競賽日期:108年12月16日(週一)下午2:00~4:00。
- 專題成果(或進度)摘要繳交期限:108年11月29日。
(只有獲推薦成績優異及專題競賽者須繳交,格式如下,請繳交電子檔及紙本,紙本須請老師簽名)`
- 專題成果海報繳交期限:108年12月6日。
- 修習三下/四上均須繳交,參考範例如下(每組只須繳交一份);
- 修習三上/三下獲推薦成績優異者可選擇性繳交(若本學期繳交,下學期可不必再繳),交電子檔即可)
(五)報告格式及相關規定
- 專題成果摘要(獲推薦成績優異及專題競賽者須繳交):以4頁為限,內容含專題名稱、組員、摘要、設計原理及結果等。(格式如下附)
- 專題成果海報(每組均須繳交):請製作成A1大小(直式)的PDF檔案,上傳moodle或Email至huang1208@mail.ntust.edu.tw ,由系辦公室統一輸出,請參考附檔的格式。
- 專題組員須準時出席現場說明,如因課程或無可避免之因素缺席,必須事前向系辦公室請假。
108年度實務專題口頭報告及最佳專題競賽成果(或進度)摘要
(獲推薦參加口頭報告及競賽均須繳交)
專題組別:_______
專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 員: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導老師:_______________(請老師簽名)
一、摘要:
二、設計原理:
三、實驗結果或實驗進度:
四、請提示或說明組員於此專題之個人貢獻部份,以作為評分之參考。(務必填寫)
(4頁為限,電子檔請於11月29日前email至huang1208@mail.ntust.edu.tw)
附件二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最佳專題
評選辦法
84年12月5日,84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88年9月29日,88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二次修訂:96年9月26日,96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三次修訂:97年10月29日,97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四次修訂:102年4月10日,101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五次修訂:105年4月20日,10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 為提升電子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修習實務專題課程成效,特依據「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最佳專題獎設置辦法」第二條,訂定本辦法。
- 配合本系「專題生評分辦法」時程,於第二學期(四上)舉辦專題成績優異評分作業時,併同辦理本系實務專題成果展(以下簡稱成果展)及最佳專題遴選。
- 本系修習實務專題同學,一律於畢業前參與本系舉辦之成果展,缺席者將無法完成畢業手續。最佳專題遴選名單由學術系務規劃委員會推薦。
- 最佳專題遴選委員會在本系舉辦之專題競賽活動中評定名次,酌列數組優勝隊伍,由本系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並由得獎隊伍中提送為校方年度最佳專題,薦送組數依學校規定。最佳專題遴選委員會由本系各組教師代表、獲邀系友、學術界及產業界代表所組成。
- 獲選最佳專題者,將由學校推薦參加教育部所舉辦之「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專題製作競賽」。
附件三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專題生評分辦法
95年9月27日,95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96年9月26日,96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二次修訂:97年9月24日,97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三次修訂:98年6月24日,97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四次修訂:102年4月10日,101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五次修訂:105年4月20日,104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 為使電子系(以下簡稱本系)專題評分有較客觀公平機制,加強實務專題課程的執行成效,以在國內建立口碑,特定此辦法。
- 本系實務專題之修習期間訂為三下、四上。成績優異擬提前畢業及不分系同學,得於三上、三下修習。每件專題以2人或3人為一組。
- 修習本系實務專題課程學生,第一學期須依規定繳交計畫書及進度報告,第二學期則須繳交總報告,並於本系舉辦之實務專題成果展,以壁報方式(含成品展示)發表專題成果。專題計畫書於學期中繳交,進度報告及總報告則於期末考前繳交,繳交期限每學期由電子系辦公室統一公佈。為落實公平原則,遲交者酌減學期成績。
- 每學期實務專題由指導老師於學期結束前兩週初評成績,成果特優,可能給予85分(或A)以上成績時,由指導老師提報名單至系辦公室。
- 修習三下、四上者,第一學期推薦參加口頭報告,第二學期則推薦參加口頭報告或專題競賽,由學術系務規劃委員會(以下稱委員會)評定成績。
- 修習三上、三下者,第一學期推薦參加口頭報告或專題競賽,第二學期則進行口頭報告,由委員會評定成績。
- 修習三上、三下之同學,若擬參加最佳專題之甄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四下仍在學,由老師於四上提出推薦名單,並參與專題競賽之成品展示。
- 三上已完成專題作品,且符合「本校成績優異提前畢業辦法」第二條之規定,於三下提出提前畢業申請。由老師於三上提出推薦名單,並參與專題競賽之成品展示。
- 本系修習實務專題同學,一律於畢業前參加本系舉辦之成果展(張貼成果海報),缺席者將無法完成畢業手續。
- 專題競賽相關細則悉依「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實務專題成果展及年度最佳專題競賽」之規定辦理。
-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件四
各位老師您好
依據本系專題生評分辦法規定,學生實務專題表現優異,可能給予85分(或A)以上成績時,必須由指導老師推薦名單至系辦公室,可選擇參加口頭報告或專題競賽(成品展示),由學術系務規劃委員會評定成績。請於下表提列成績優異之專題學生名單,並於11月16日前擲回傳或擲於雪芬信箱,俾便後續評審作業,謝謝!
※檢附107學年度(3下4上)及108學年度(3上3下)實務專題名單,請卓參。
系辦公室敬啟
108年度(上學期)實務專題- 成績優異或專題競賽推薦表
<學生專題成績優異,評估可達85分(或A)以上者,請指導老師推薦>
(3上3下)及(3下4上)均可推薦,但須參加口頭報告或成品展示以評定最終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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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題目 |
組別 |
學生 學號/姓名 |
推薦項目(請勾選) |
推薦理由及評語 (得獎紀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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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推薦成績優異(口頭報告) □參加專題競賽(成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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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推薦成績優異(口頭報告) □參加專題競賽(成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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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推薦成績優異(口頭報告) □參加專題競賽(成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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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推薦成績優異(口頭報告) □參加專題競賽(成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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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推薦成績優異(口頭報告) □參加專題競賽(成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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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程】
一、最佳專題競賽日期:12/16(一)PM2:00-4:00
二、成果(或進度)摘要繳交期限:11/29 (五)
(獲推薦成績優異者均須繳交,格式如下,請繳交電子檔及紙本,紙本須請老師簽名)
三、成果(或進度)海報繳交期限:12/6 (五)
(修習3下4上者均須繳交,修習3上3下可選擇性繳交,請繳交電子檔)
指導老師簽名: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