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入學新生擬申請抵免學分之同學,
請於2月8日(二)至2月16日(三)止,
將抵免學分申請書繳至系辦溫小姐收
(EE-201,若有問題請電洽2730-1044) ※成績單皆需正本 ※研究生擬申請抵免學分之新生, 請參考電子系研究生修業相關規定。研究所新生以外校大學部成績單正本辦理扺免時, 若成績單上未能顯示研究所課程及畢業學分則必需檢附相關證明 ※大學部擬申請抵免學分之新生,請參考電子系大學部抵免學分部辦法 ※審查結果將公布於系網佈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