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詳如本校實施要點:
獎勵金額:獲獎學生於獎勵期間每月由教育部補助2萬元、學校及企業共同補助2萬元,合計每月4萬元,獎勵一年;「研究學術表現」或「產業發展貢獻度」優良學生,得另給予加碼獎勵;加碼獎勵依各學院會議決議辦理。
博士班奬學金甄選資格
甄選資格為本校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 非本國學生(包含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及陸生等)
2.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有固定雇傭關係工作者
3.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4.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受獎者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應於11/25(一)前檢具下列資料送系辦高小姐(逾時不候)
1. 自述:介紹自身的研究興趣、過去相關研究或工作經驗以及未來的研究規劃。
2. 成績單:學習成績繳交範圍依各系所規定辦理。
3. 推薦信:兩封(一封來自指導教授外,另一封來自業界或相關領域的專家)
4. 研究成果相關資料:提交已發表的研究論文、專案報告或其他能顯示其研究能力和潛力的相關資料。
5. 創意方案:申請者須提出一個創意方案或研究構想,闡述如何利用自己的知識或研究成果推動相關領域產業的發展。
6. 合作產業有關議題之研究計畫及合作意向書(無企業配合款系所無需繳交)。
7. 符合本要點補助資格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