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鴻海科技獎辦法公告
一、目的:
鴻海教育基金會為支持科技研發、培育科技人才,特設立鴻海科技獎,以鼓勵科技領域之有志青年積極投入研究,追求目標與理想。
二、獎助內容與名額:
(一) 學術組:12 名,每名得主新台幣貳拾伍萬元研究獎勵金。(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或增額錄取之權)
應用組:12 名,每名得主新台幣壹拾萬元研究獎勵金。(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或增額錄取之權)
(二) 由相關領域主管擔任業師,得主可有機會至鴻海集團實習、了解產業實務。
三、申請資格說明:
(一) 鴻海科技獎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要件:
(民國 115 年 4 月 24 日)為止,除工讀與實習外,並無在企業、機構內任職工作之事實。
(二) 申請投件條件:
報名「應用組」者需聚焦於研究:機器人、數位健康、智慧電動車硬體與軟體、智慧製造、智慧城市、AI 基礎建設等領域之創新技術。
報名組別及領域請自行勾選,惟主辦單位有權視論文內容自行判定是否需要轉移組別與領域。
附之前所申請投件之論文。若投件之論文之前已被其他作者申請提交,則不可提出申請。另,曾獲「鴻海科技獎」者,亦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 申請時間:
民國 115 年 3 月 16 日(一)至 115 年 4 月 24 日(五)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請方式:
(一) 申請人需填寫申請書,並將其上傳至線上表單提出申請線上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SuLS561sQjDCRxgCA
申請書下載連結:https://reurl.cc/vKr99y(若無法直接打開此連結,請至鴻海教育基金會官網下載申請書)
申請書內需提供下列資訊:
註 1:以上第 7、8 項為非必要文件,其餘為必要文件。申請人應注意所提供之所有文件均須確保為真,若經本會查知有任一項目不實,本會有權判定申請人喪失申請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二) 申請人需拍攝影片並於線上表單中提供連結影片檔案需為 mp4 格式。
請拍攝 3 分鐘(含)以內短片,影片的片頭及片尾需要申請者出現在畫面中,以半身的畫面介紹自己的姓名與系所,畫面背景請盡量乾淨。若使用手機拍攝,請將手機打橫。影片的中段內容則請以簡報或動態影片等方式介紹研究內容與成果,介紹時,畫面只需呈現簡報內容,申請者不需要出現在影片中。
【影片內容四大重點及呈現順序】
註 1:請務必確認本影片有提供觀看權限並可順利完整播放,若評審欲觀看時未能開啟連結或無法順利播放以致影響評比,恕不另行通知。
註 2:請保留影片連結至民國 115 年 7 月 10 日(五)為止。
六、 申請送件須知:
(一) 書面資料及影片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鴻海科技獎_組別_申請領域_學號_
姓名」。
(二) 申請人須至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資訊,以及上傳上述申請書與影片連結。申請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SuLS561sQjDCRxgCA
申請書下載:https://reurl.cc/vKr99y
(三) 兩封專家學者推薦信函須於民國 115 年 4 月 24 日(含)前,請推薦人自行至此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Sfoi8G1mE5CNoioL6 ,以 PDF 形式上傳推薦函,並送出表單。(每一位推薦人送出推薦信後,申請人都將會收到一封系統通知信,故申請人應會收到兩封通知信,若沒收到請自行與推薦人聯繫催送。)
(四) 請勿將申請書以電郵或郵寄紙本至本會之方式申請。若報名資格、內容或方式有任何不符規定之處,本會有權判定喪失資格且恕不另行通知。
七、 甄選方式:
由本會邀請專業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作業。評審就投件內容進行書面審查,並得擇優進行面試。
(注意:請務必於民國 115 年 5 月 25 日~6 月 9 日之間注意電郵、手機、Line 等聯絡方式,以利能順利進行評審之面試。)
八、 甄選結果公佈:
將於民國 115 年 6 月 10 日前公佈得獎者之姓名、學校科系…等資訊於基金會臉書、IG、Threads 及官方網站,並於民國 115 年 6 月 10 日前以電子郵件/電話個別通知得獎者。
九、 頒獎典禮:
訂於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二)下午 2:00 舉辦,請得獎者(與指導教授)務必預留時間參與。得獎者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到場領獎,須說明原因並配合本會要求線上參加。
十、 科技獎獎金之頒發:
由本會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內領取,逾期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獎勵金之發放,應由獲獎人本人領取並簽領領據,相關賦稅問題,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所提供之帳戶亦應為得獎者本人之帳戶,倘若給予他人帳戶,本會有權判定喪失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十一、 受補助者資訊公開規範:
(一) 「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以下資訊,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二、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公開之。』」
(二) 受補助者如不同意公開前一年度之受助姓名、名稱及金額、物品等,得
「事先」以「書面方式」向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聲明拒絕本會公開其姓名、名稱及受補助金額、物品等。
十二、 其他:
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修正之,最新辦法請至本會官網查詢:
https://www.foxconnfoundation.org/plan/technology_award
客服信箱:techawards@foxconnfoundation.org鴻海科技獎官方 LINE ID:@098sucjr